竞赛规则 | “好运山东”2025 年度山东省马拉松联赛竞赛规程 -2025德州马拉松暨山东省马拉松联赛(德州站) - 2025德州马拉松暨山东省马拉松联赛(德州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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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则 | “好运山东”2025 年度山东省马拉松联赛竞赛规程

 

依据《关于推进“好运山东”山东省“四沿”体育赛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2025》要求,制定本规程。

 

 

01

赛事信息

 

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参与“2025 年度山东省马拉松联赛”的各市体育(教育和体育)局

支持单位

山东省田径运动协会、山东省体育产业联合会、参与“好运山东·马拉松联赛”的各分站马拉松赛事组委会等

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2025年4月至12月

地点:参与联赛各市

报名办法

(一)联赛报名办法

按照《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办法》,符合联赛内各分站赛事报名条件的参赛选手,成功参赛即视为获得联赛参赛资格,无需另行报名。

(二)精英赛报名办法

当年度完成至少2场联赛分站赛且均取得官方认可成绩的选手,具备精英赛报名资格,需按组委会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战队组建及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可自由组建战队,每队不超过20人,每名选手在同一年度内仅能参加一个联赛战队。联赛按照积分规则计算个人和战队积分,参与“好运山东·马拉松联赛”年终奖励。 

(二)联赛战队可派员组成小组参加联赛不同分站赛,同一分站赛只能派一个小组参与。

(三)联赛战队派员参加的每场分站赛事小组,均须独立满足至少5名成员参赛,其中至少包含1名女性成员,且所有成员须报名同一组别(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赛事。 

(四)联赛战队须在各分站赛事报名完成后,组建分站赛事小组。

积分规则

联赛采用积分制模式,按要求完赛的参赛选手,获取相应积分。联赛积分包括个人积分、战队积分、完赛场次积分、精英赛积分,各类积分独立核算。

(一)个人积分

1.个人单场赛事的马拉松组别积分标准,以马拉松参赛人数为基准进行计算;第一名积分为单场赛事马拉松参赛人数*0.05,每落后一名递减0.05分,例:单场马拉松参赛人数为6000人,个人第一名积分则为300分(6000*0.05),第二名积分为299.95分(300-0.05)。

2.个人单场赛事的半程马拉松组别积分标准,以半程马拉松参赛人数为基准进行计算;第一名积分为单场赛事半马参赛人数*0.01,每落后一名递减0.01分,例:单场赛事半程马拉松参赛人数为5000人 ,个人第一名积分则为50分(5000*0.01),第二名积分为49.99(50-0.01)分。

3.个人年终积分为联赛内场次去重(场次去重办法:同一自然周内举办多场分站赛事及举办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自然日的分站赛事,联赛只计一场赛事积分,选手选取任何一场完赛即可;如在上述期间内,选手参加多场分站赛事,默认计算该周期内选手实际完赛的首场比赛积分)后的个人单场赛事积分总和。亲子跑、欢乐跑、享跑、10公里、精英赛等组别不参与个人积分计算。

(二)战队积分

1.战队小组积分规则

战队小组每场分站赛积分取组内排名前5名选手个人积分相加总和,其中至少含1名女性选手,若排名前5名无女性选手则取前4名男性和第1名女性选手。

2.联赛战队积分规则

联赛战队年终积分为战队内各分站赛小组积分总和。

(三)完赛场次积分

1.完赛场次规则

同一自然周内举办多场分站赛事或举办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自然日的分站赛事,联赛只计一场赛事场次,选手选取任一场完赛即可。

2.完赛积分规则

个人完赛积分标准,以联赛内选手取得官方认可有效成绩的分站赛完赛场次数量为基准进行计算;完赛积分为有效完赛场次数量/总赛事场次数量*100,例:总赛事场次数量为15场,取得官方认可有效成绩的完赛场次数量为10场,完赛积分则为66.7分(10/15*100)。

亲子跑、欢乐跑、享跑、10公里、精英赛等组别不参与完赛场次积分计算。

 

(四)精英赛积分

精英赛积分计算规则,以精英赛人数为基准进行计算;第一名积分为精英赛参赛人数*0.05,每落后一名递减0.05分,例:精英赛参赛人数为6000人,个人第一名积分则为 300分(6000*0.05),第二名积分为 299.95分(300-0.05)。

奖励制度

联赛奖金合计2000000元,用于奖励联赛个人选手及战队,与各分站赛事奖励互不冲突;其中,个人积分奖奖金300000元,战队积分奖奖金500000元,完赛场次奖奖金900000元,精英赛奖金300000元。奖金由联赛运营单位负责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偶然所得税。

(一)个人积分奖

1.奖励范围

个人积分奖总奖金300000元,其中男、女组奖金各150000元,按照男、女组分别奖励个人年终积分排名前50名的选手。

2.排名规则

如遇个人年终积分相同,则以完赛积分高者居前;如完赛积分也相同,则以倒数第二场赛事结束时年终积分高者居前,以此类推直至比较首场比赛积分。

3.奖励明细

(二)战队积分奖

1.奖励范围

战队积分奖总奖金500000元,其中名次奖金 406000元,幸运奖金94000元。

(1)名次奖金:奖励联赛战队年终积分排名前100名的战队团体;

(2)幸运奖金:在有联赛战队年终积分的战队团体中抽取188名战队进行奖励。

2.排名规则

如遇联赛战队年终积分相同,则以战队年度完赛场次数高者居前。如完赛场次数也相同,则以倒数第二场赛事结束时年终积分高者居前,以此类推直至比较首场比赛积分。

3.奖励明细

(三)完赛场次奖

完赛场次奖总奖金900000元,分为幸运奖和金银铜奖。

1.幸运奖

入围联赛巅峰奖、联赛精英奖、联赛勇者奖奖励级别(以下简称“奖级”)的参赛选手,自动均分对应奖级的幸运奖奖金。

2.金银铜奖

在入围联赛巅峰奖、联赛精英奖、联赛勇者奖、联赛达人奖、联赛参与奖奖级的选手中,每个奖级通过抽奖依次产生铜奖、银奖、金奖获得者,每名选手仅可中奖一次,已中奖选手不再参与后续奖项抽奖。

3.奖励明细

(四)精英赛奖金

1.奖励范围

联赛精英赛奖金300000元,其中男、女组奖金各150000元,按照男、女组分别奖励精英赛积分排名前100名的选手。

2.奖励明细

赛事体系改进

自2025年起,每年根据上一年度联赛实施情况适当优化调整联赛赛制、规则、模式及范围。

十一

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体育局